2018-04-17 指间利川
近日,州委、州政府印发《恩施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结合我州实际,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动员广大产业工人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州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这意味着我州农民工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待遇都将有所提高▼
教育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
住房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医疗
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
权益
实行农民工合同管理制度;
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银行代发、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银行授信代偿制度。
培训
农民工自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对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激励和职称晋级待遇;
2018年起,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各县市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元,支持企业和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重大改革▼
“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
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纳入全州就业培训范围统筹实施。依托职校、技工学校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
依托州委党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
依托培训基地、网上课堂等渠道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
依托工会组织加强对农民工工会干部的培训。支持各地建立农民工实训基地,对农民工自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
建立全州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管理登记制度,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现对农民工动态管理服务全覆盖。
实行农民工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曝光制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输入地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兴办民办职教叫响“恩施工匠”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
支持兴办民办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行“技能+学历”教育。
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按照“以赛选才,以赛竞才”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优势,围绕重点产业,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产业劳动技能竞赛。
对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激励和职称晋级待遇,培养更多工匠级的技能人才,叫响做实“恩施工匠”品牌。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技工院校作用,加强“金蓝领”开发工程和技能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推行学徒制培训。
实施“2115工程”计划,力争5年内,建立10个公共实训基地、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每年培训紧缺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
优秀产业工人享受州级重点人才待遇
拓展发展空间。
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管理,享受州级重点人才工程政策待遇。
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衔接。
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在高技能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工资薪酬、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倾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拓展产业工人就业领域。
创新激励机制。
提高产业工人在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评选中的推荐比例。
大力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定期组织高技能人才到知名专业技能培训基地培训。
积极推荐全州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参与全省评选。
改进技能评价方式。
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评价规范,积极开辟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绿色通道,完善等级认定政策,引导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
针对职业院校技能人才评价,改变传统重理论、轻实操的考核模式,探索推进课程化认证工作。
针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创新理论考核方式,把理论考核纳入学时管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等环节中的主体作用。
在社会化鉴定工作中,针对市场需求大、技能要求高的职业,重点加强实操考核,淡化理论考试。
分配制度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
健全经济权益维护机制。
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等机制,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银行代发、实名制信息化管理、银行授信代偿“四项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追责问责、失信惩戒“三项机制”。
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健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
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提高产业工人健康水平。
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健全劳动安全保障机制。
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产业工人终身职业培训重要内容,督促企业抓好全员培训。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
完善劳动安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健全法治保障机制。
强化法治教育,引导产业工人遵法守法。
健全劳动保障政府监察和群众监督机制,加大重大劳动争议矛盾和案件调处力度。
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建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自2018年起,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各县市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支持企业和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来源/恩施发布、云上恩施
编辑|周洵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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